為了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浙江省政府公布全省徵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並要求所轄市、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重新公布或調整,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布。 2 O) {: m' n, }3 @0 h
% d) V4 S; T- @% m( j5.39.217.77 記者5日從浙江省政府發出的通知中了解到,公布的全省徵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如下:實行徵地區片綜合價補償的,徵收耕地的區片綜合價不低於3萬元/畝;實行統一年產值倍數法補償的,徵收耕地的統一年產值不低於1800元/畝,補償倍數不低於16倍,補償標準不低於2.88萬元/畝。 ! e. R& `: ~4 G A. y' P9 I/ F
6 a0 m# Z! Z$ y. c% z: C3 d 浙江省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全省徵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不含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市、縣(市、區),須對新擬訂的徵地補償標準組織聽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群眾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