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 y |4 g- h+ K1 b) U( j「我遇人不淑啦,我每次碰到的男人只要一出事,就會跑掉。四個胎兒,父親一共有三個。第三跟第四胎是同一個。」當被問到為何要連賣四個兒子時,小婷輕描淡寫地說:「第一個小孩送走時,有點捨不得,因帶過幾天有點感情;三年後,我不小心懷了第二胎,有第一次經驗,知道帶過會捨不得,就決定小孩生下來後,連看都不看,讓買的人從醫院帶走,這樣就不會難過了。」由於賣子犯法,她提喬裝買家的記者「不能提到錢」,否則將來無法順利取得法院領養證明。為了證明胎兒是男嬰且健康,她還帶記者到醫院進行產檢。事件曝光後,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前日派人到小婷住處調查,但她否認販嬰;社會處稱,小婷此前所生的三名男童都有領養紀錄,他們將調查小婷及收養人有無買賣男嬰的問題。5.39.217.77# |, Y" v- x"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