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国家旅游局拟标准:旅行社强迫购物须赔20%团款
[打印本頁]
作者:
kalin3000
時間:
2010-11-12 08:05 PM
標題:
国家旅游局拟标准:旅行社强迫购物须赔20%团款
旅行社强迫购物 须赔付20%团款
|3 s! P/ D6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东方网11月12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出游途中若存在强迫购物,旅行社将向游客赔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11月10日至17日,国家旅游局就《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果一切顺利,年底之前,该《标准》将正式出台。
公仔箱論壇0 B& S ~" b5 t9 c
《标准》还规定,旅行社与游客签订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国内旅游应提前7日(不含7日)、出境旅游(含赴台游)应提前30日(不含30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总额。
作者:
aquavita
時間:
2010-11-12 09:45 PM
咁零團費嘅20%都係零喎......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