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長向13歲的小學女生伸出“鹹豬手”,甚至還強迫學生拍下裸照。今年5月18日,新安晚報曾對發生在安徽池州市貴池區的這起令人震驚的案件進行重點報道。記者昨日獲悉,貴池區法院近日以猥褻兒童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4年。5.39.217.777 ^& W. u/ R& S8 ^4 o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4月22日上午7時許,身為貴池區梅龍中心學校本部郭港小學校長的劉某,將該校13歲的六年級女生楊某帶到學校綜合樓辦公室,以看其小腹是否疼痛為由,讓其躺在辦公室的床上,對其進行猥褻。4月27日上午7時,劉某再次將楊某喊至學生餐廳二樓會議室內,用抹布蒙上她的眼睛,讓其躺在椅子上,再次對她進行猥褻,並用手機拍下部分裸照。5.39.217.77 b7 p& ~& O V6 T& G" w/ u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猥褻不滿14周歲的兒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鑒於劉某歸案後自願認罪,酌予從輕處罰。作者: niuguantun 時間: 2010-10-30 08:05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