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河北規定村民居住城市達3個月即可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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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fren
時間:
2010-10-30 07:34 AM
標題:
河北規定村民居住城市達3個月即可落戶
29日召開的河北省加快推進城市化進程電視電話會透露,河北省將在放寬城市落戶條件、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實施全民創業工程等方面創新體制機制,推進全省新型城市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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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會議上公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城市化進程的實施意見》,對放寬城市落戶條件作出了相關規定:凡在縣城以上城市穩定居住3個月以上或購置住房的,均可登記為城鎮戶口,免收城鎮建設增容費和其他各類費用。農民戶口轉到城鎮後,10年內在計劃生育、承包地等方面仍可享受農村戶口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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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保障體系方面,此實施意見規定,農民轉移到城鎮的,在就業創業、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醫療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並將積極推進進城務工人員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作者:
rouchuan001
時間:
2010-10-30 11:15 AM
现在当个农民是最好的了——有土地、宅基地、医疗保险、社会补助(没土地时)——我有个农民企业家朋友,他儿子从出生到大学毕业,每月有1200元的补助(开始时会少些),当地政府无数次要求他转为非农户,他就是不转,即使儿子上了大学也不转。每月白拿1200多,自己还有城里的的工作比我们纯城市人可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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