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明知患梅毒仍嫖妓 陸男被判「傳播性病罪」
[打印本頁]
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9-25 12:45 PM
標題:
明知患梅毒仍嫖妓 陸男被判「傳播性病罪」
大陸陜西籍王姓男子發現自己染上梅毒後,卻仍控制不住慾望,再度與賣淫女發生性關係,還被警察當場查獲,事後被法院判決《傳播性病罪》,處以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000元。
: i- R2 y r* `! s' j: ^1 a
' I t/ ]% q4 s2 P; n5 l
在鄞州服裝廠打工的王男今年3月到廣東一處洗浴場,與一名賣淫女子發生性關係後,發現自己身體不適,直到7月中旬時病情更加嚴重,只好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診斷結果為梅毒感染。
公仔箱論壇1 N9 [! O0 U X' ^8 C( O
4 }. `: i; z' S* e
但他仍死性不改,再度嫖妓,這次被警察當場帶回警局偵訊,他坦承自己患有梅毒仍嫖妓的事實。因此,警方將他移送法辦後,法院也判處他「傳播性病罪」。
' l+ ^* o2 v- t& g1 H/ T R" Z
公仔箱論壇& v) D; E% e+ Z) F
當地法院解釋,一般的賣淫、嫖娼行為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規範的,但明知自己患有淋病、梅毒等嚴重性病的人,卻還與他人進行性行為,這不只是破壞了社會治安管理秩序,還危及他人身體健康,更增加了整體社會的危險程度,因此中國《刑法》修訂後也新增了一條「傳播性病罪」的罪名。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