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電/為規範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行為,杜絕違規招生,昨日,省教育廳發出通知,今後,全省中職學校招生辦學須嚴格執行“十個禁止”,對違規行為我省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厲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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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堅決杜絕在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和設立校外教學點(班)中的違規行為,招生辦學要嚴格執行“十個禁止”,具體包括:禁止不經備案擅自開展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聯合招生、合作辦學、設立校外教學點(班);禁止違規開展國家控制專業的聯合招生、合作辦學、設立校外教學點(班);禁止與不具備辦學資質的省內外中等職業學校或其他機構開展學歷教育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禁止在不具備專業開設條件的省內外中等職業學校或其他機構設立校外教學點(班);禁止以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或設立校外教學點(班)的名義承擔高等學歷教育教學任務;禁止不經批准擅自與本科高校、高等職業院校開展本科或專科層次的合作辦學、聯合招生;禁止以校企合作的名義違規向學生強行收取各種費用;禁止為未經備案的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校外教學點(班)的學生註冊學籍;禁止以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和校外教學點(班)的名義套取財政資金;禁止主辦學校對校外教學點(班)的學生不切實履行管理責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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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起,省教育廳將開展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和設立校外教學點(班)備案和管理情況的調研和複查工作,對違反“十個禁止”行為或其他違規辦學行為的學校,省教育廳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同時按規定嚴肅處理、嚴厲追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