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近日通過《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該辦法在子女贍養、財產等方面為老年人提供法律保護,防止子女通過各種方式“啃老”,損害老年人利益。5.39.217.77' r4 e* s9 m4 M' V; r
) [# \! p* F: M+ K+ a5.39.217.77 該辦法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老年人自有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和其他親屬不得侵占,不得強迫、欺騙老年人抵押、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係。老年人與子女或者其他親屬共同購買、建造的房屋,按出資比例或者約定,依法享有相應的物權;共有房屋調換、拆遷、改建、出租後,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應當予以保障。辦法還強調,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給予資助的,老年人可以拒絕。5.39.217.77# A; |$ ]: M! Y+ C( ?6 }- F
/ D/ ~6 z/ j; e. @7 A4 L( _( w5 T3 \) @
同時,子女等贍養人應當依法履行贍養義務,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老年人離婚或者再婚以及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並要求贍養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尊重老年人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盡量滿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 @. J+ Q# ?+ B
8 `0 Z1 n: @2 |3 o2 [9 D1 d 據了解,山西省民政廳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山西省60歲及以上人口達530萬人,占總人口數的14.45%,預測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將突破6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