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日前經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宣判,羅蔭國依法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因其不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S6 b. S2 a( p4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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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傍晚,中山檢察院官方微博@正義中山發帖稱,經審查,1993年至2011年,被告人羅蔭國單獨或夥同其妻子鄒繼芳收受64名黨政領導幹部、企業商人賄送財物。另有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的全部犯罪金額合計過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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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 \- r3 d. \6 Z羅蔭國,1954年出生,廣東高州市人,曾任高州市委書記,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2007年任茂名市委書記。2011年2月11日,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對外公佈,羅蔭國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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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k; l/ ~6 G% \/ Q I e7 x去年4月,廣東省紀委通報稱,茂名市系列腐敗案2009年以來,省紀委成功查處了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嚴重受賄案,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嚴重受賄案,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倪俊雄受賄案,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朱育英受賄案,原副市長陳亞春受賄案,電白縣委原書記李日添受賄案等系列腐敗案。全案共涉及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其中立案查處61人,屬省管幹部19人、縣處級以下幹部42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2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