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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16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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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惜血本,不惜時間,只為報復,不也一樣無聊?
( P6 w, F8 M# j( Ntvb now,tvbnow,bttvb失去一個人的感情,明知一切已無法挽回,卻還是那麼傷心,5.39.217.773 R( n5 k; m( Q# x* j$ W
而且一傷心就是好幾年,還要借酒澆愁,形銷骨立。5.39.217.771 z! ^7 [: C7 _. i3 S
其實這樣一點用也沒有,只是損失更多—— 做人,幹嗎為難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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