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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黃狗遭休旅車拖行!皮肉磨地見骨狂哀嚎 動保處重罰再列黑名單


▲民眾目擊黃狗在車子後方遭拖行哀嚎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泰山區27日下午發生一件虐狗事件,一輛行駛在大科一路的休旅車,竟在後方「綁著一隻黃狗」拖行,造成犬隻四肢及腹部嚴重摩擦受傷,部分傷口深及肌肉甚至骨骼,恐面臨截肢命運。熱心民眾見狀後立即加速攔車,車主才驚覺釀禍,表示是家人將狗綁在車後,自己沒發現。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火速介入調查,將對飼主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最高7萬5000元罰鍰,並沒入犬隻。

▼飼主解釋家人將黃狗用繩子繫在車後,他疏忽沒發現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27日下午4時許,有民眾行經泰山區大科一路時,赫然發現前方一輛行駛中的休旅車後方竟「綁著一隻黃狗」在路上拖行,還不斷掙扎、哀嚎,熱心民眾見狀立刻加速追上並攔下車。車主在被攔下後才驚覺後方拖著寵物狗,但傷害已然造成。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通報後,隨即與蘆洲分局五股分駐所聯繫,迅速調閱車籍資料聯繫上飼主。儘管飼主已自行將黃狗送往24小時動物急診醫院住院治療並上藥清創,但獸醫師表示,黃狗四肢及腹部因長時間摩擦,受傷相當嚴重,部分傷口已深及肌肉,甚至暴露骨骼,黃狗目前仍需持續住院換藥及觀察,若傷口照顧不良恐導致蜂窩性組織炎,最壞情況甚至可能需要截肢才能保命。

飼主向動保處表示,當天出門時並未發現家人將狗綁在車子後方,聲稱完全是「一時疏忽」導致,並強調「平常對牠很好,真的不是故意的!」,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的動物,應提供適當、乾淨、無害且安全的食物與環境,且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若造成動物受傷,可依同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過失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強調,本案違規情事重大,將對飼主裁處最高7萬5000元罰鍰,並將該犬隻沒入。此外,飼主也將被列為黑名單,終身不得飼養犬貓,並須強制參加動保講習。動保處呼籲所有飼主,務必善盡照顧動物的責任,避免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黃狗被送到動物醫院救治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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