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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領用MSN被炒 法院判有理

MSN 已成為大眾最普遍的網上聊天、對話工具,無論是在家中還是辦公室亦然。然而內地最近一宗案例卻提醒各位﹕在上班時使用MSN而又未得到公司許可,小心隨時被炒!案中的上海白領李小姐,去年因上班期間使用MSN聊天而被革職,她其後以「遭無理辭退」為由起訴公司,一審敗訴後,她又以公司侵犯員工利益上訴,但近日再被上海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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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網」報道,2006年8月入職上海一間科技公司任市場部專員的李小姐,去年6月被公司辭退,原因是在上班時間使用MSN在網上聊天。李小姐非常不滿,於7月以公司單方面解除僱傭關係,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再訴諸法院。5.39.217.77# m& R" B5 s8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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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稱與同事談業務 同事頂證7 g5 Q8 I5 n& p2 d/ |+ l8 Y; \

) ?- q& @/ a5 ^: S(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李小姐在庭上堅稱,當時是用MSN與同事商談業務並非私人聊天,但公司則表示,為整頓紀律,去年已通過一份員工守則並告知職員,明文規定上班時不得使用 MSN或QQ等聊天,當時原告亦有簽字確認,而向她發出解僱信時,已非首次發現她在上班時用MSN聊天,在主管幾次提醒後仍未改正後,公司才與她解約。法院最後裁定公司決定有理,判原告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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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公司守則具約束力0 t  B; {3 R+ ^1 D& @4 Y# ~

  s4 v) u; K3 ?1 i* W5.39.217.77李小姐不服,向上海中級法院上訴,指公司的備忘錄損害職工利益,何况聊天是出於工作需要。但法官指出,李小姐所在公司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而且李小姐也曾簽字,儘管原告稱使用聊天工具談論業務,但有公司同事指證她曾與他人私下聊天。法院最後決定維持原判。公仔箱論壇* a( _+ ?2 \: G. m$ @

1 @% F  ]3 x  ~  p& I3 l- A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對於這宗案件,網民紛紛發表意見,有網民表示,上班期間聊天可能會影響工作效率,但支持者則稱,上班聊天不一定會影響工作,反而可令員工以輕鬆的心情工作,提高效率。亦有持中立態度的人士表示,使用網上聊天工具不代表一定會影響到工作,關鍵是個人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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