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東區一位曾姓女子飼養了20多隻流浪貓、狗,每天晚上經常亂吼亂叫,影響鄰居安寧,鄰居找來了環保局及警方都無法處理,
乾脆直接「報案」請警方製作筆錄,終於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曾女處罰2000元罰鍰,而目前曾女已加以改善,將貓、狗陸續送給他人。
台中市警三分局指出,這位曾姓女子雖然很有愛心與同情心,收養了20多隻流浪貓、狗,但每逢午夜時分,只要有人車經過時,
她所飼養的狗就會吠叫,而在春天時節正是貓咪發情時,經常半夜亂叫,甚至有公貓為了爭風吃醋而大打出手,讓左鄰右舍無法忍受。
向環局檢舉難取締
但鄰居向市府環保局檢舉了5次,環保局都前來查看,卻以貓、狗叫聲並非屬於噪音污染防制法管轄範疇,無法加以取締。
也有鄰居向警方檢舉,員警前來了解,卻只能加以勸導,無法有任何具體作為,最後一位黃姓住戶忍無可忍,
直接到警察局報案,並製作筆錄。
報警處理獲改善
警方在接獲報案後,依法前往了解情況,發現曾女果真飼養了20多隻流浪貓、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此已構成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據此對曾女處以2000元罰鍰。
曾女到警局製作筆錄時表示,對於鄰居的抱怨她可以理解,目前也陸續為流浪貓、狗進行結紮手術,
並陸續送給他人飼養,希望能解決問題。
個人真的要量力而為.......別以為養越多,越有愛心...越不寂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