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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公務員事務局︰試用期內參與反政府活動者不予聘用

港府強調參與反政府活動者不論其是否定罪,一概不予錄用。消息指,公務員事務局內部通知多個部門主管,指新入職公務員若因參與針對政府施政的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及起訴,應不予通過試用期。
: Q+ t3 C$ b1 C  L7 ^; L5 B& k% Rtvb now,tvbnow,bttvb公務員事務局致函部門主管,指他們應確保未過試用期的公務員符合聘用標準,若當中有人因為參與針對政府施政的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及遭起訴,應不予通過試用期,並表明不一定要考慮控罪是否達到定罪門檻。至於只在試用期內被捕,但未被起訴的公務員,主管亦可按證據及參考法律意見,不予通過試用期。
" P1 j+ ^- a9 d" a1 g公仔箱論壇局方解釋,相關決定毋須通過紀律聆訊,因為按公務員事務規例,部門主管應監察未過試用期的公務員的能力及操守,一旦他們被起訴相關罪行,會讓人懷疑是否適合繼續出任職位;而主管作最後決定前,應讓涉事公務員充分解釋及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意見。
4 [' z" \0 g3 V5 K公仔箱論壇政府早前指,截至今年二月,共有43名公務員在反修例活動中被捕,但無透露多少人未過試用期。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指,不會評論內部管理個別事宜,強調非常重視公務員品行操守,絕不姑息違法的公務員,對公務員操守的評核並非單獨建基於有否違法,所有新入職公務員都需通過試用期,才成為長期聘用的公務員,工作表現和品行均合適的人員才能通過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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