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電/在中國東部某地區,一些發生衝突的夫妻在通過法律解除婚姻之前,如今必須先經過3個月的“冷靜期”。當地法官表示,有些夫妻在原本應該設法化解分歧時,卻輕易要求離婚。或許只有那些具有“正當理由”的離婚申請者才反對這個新規。 5.39.217.77, c; s' w* |' N# R' Z
# G2 ~) i7 S- b5 P* n( [& itvb now,tvbnow,bttvb 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官員表示,之所以推出這種制度,是因為法官在審理離婚案件時經常發現,有些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的感情並未真正破裂,起訴離婚只是源於衝動、賭氣或者雙方父母的過多干預,從而模糊了“婚姻危機”和“婚姻死亡”之間的界線。新制度規定,“冷靜期”屆滿前七日內,雙方可根據自身情況向法院申請提前結束或適當延長“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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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中國人仍遠比美國人更可能維持婚姻,但近年來中國的離婚率已呈現出激增態勢。中國民政部的數據顯示,去年中國共有420萬對夫妻辦理離婚手續,同比增長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