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5日綜合電)中國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爆炸案周二早一審宣判,被告冀中星被判有期徒刑6年。: z% r* z) J; @2 d" t6 c) @9 o
上午9時02分,34歲的冀中星由法警用移動病脅推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鑑于被告的身體狀況,審判長允許其坐著說話。法庭為他安排2名醫護人員。法院以爆炸罪判處冀中星有期徒刑6年。5.39.217.77& e" T5 y8 d! A
據指控,2013年7月20日,冀中星攜帶自製爆炸裝置,自山東省鄄城縣居住地乘長途汽車獨自到北京,當晚6時許至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三號航站樓,在遇到警察現場執法時引爆自製爆炸裝置,造成其本人重傷、一名警察輕微傷。爆炸現場秩序混亂,國際旅客到達出口通道緊急關閉。冀中星被警方當場控制。
$ m- t0 M7 }1 x7 f8 [* i- jtvb now,tvbnow,bttvb 據冀中星的說法,去機場是為了2005年在廣東省東莞被治安隊員毆打致下肢癱瘓一案申訴。5.39.217.77, L4 F+ U4 f# z
律師指冀中星攜帶炸彈去機場,不是想自殺,也不是故意引爆炸彈傷害無辜,而是在倒手過程中不小心引爆炸彈,是過失行為。3 d; T6 F' R; A
公訴機關指控,冀中星主觀上屬間接故意,其行為是在違背社會普遍價值觀的情況下實施,應當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