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我實在看不過眼,做老師的,你叫得班學生要尊重你,但你又有否尊重過學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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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 h" n7 g: l9 G5 ~) x- }# M即是,自己又要叫班學生遵守課室守則,甚麼課室內不能錄影錄音拍照,但自己又要拎部iphone 出來在課室內影這影那,叫學生做group discussion 時未經學生同意就錄影錄音不在話下,還要公然播出來比全港的學生睇(有錄到學生個樣兼沒打馬賽克),仲要放上youtube,這到底是甚麼老師?甚麼師德?老師可以做乜都得嗎?這是不是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的最佳例證呢?. Y. i& a( v( ^3 s7 B3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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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是雙向的,如鏡子般,你尊重人,人必尊重你。希望以上這個碩士級學歷的英文補習老師領悟到這小學生也懂得的簡單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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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只是個別例子,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但我希望所有的老師,或將來有志做老師的人,應引以為恥,做個有職業道德操守的老師,做個懂得尊重學生的老師。 |